第8章 契约

人生若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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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缕阳光落下,陆晓明照旧是给小狼梳理了一番身体,这才重新躺会被窝,没办法,随着夏日到来,田亮的也越来越早了,这时候才五点不到,要是他这么早就起床出门的话,钱金花发现了可是要担心的。

    卧室内,小狼也飞快的站起身,如今它看着已经比刚来的时候大了许多,至少能毫不费力的跳上床,自己找到位置趴下。陆晓明的床是双人床,只放了一个枕头,小狼便占据了枕头旁边那一块地方,钱金花大概也发现了,但瞧着儿子这么喜欢这只小狗,有了小狗之后人也愿意出门玩耍了,倒是没有再多说什么,对这事儿只当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又睡了将近一个小时,外头才有了动静,想来是钱金花起床做早饭,虽然到了炎炎夏日,但显然陆大山还是要出门干活的,一大家子就靠着他干小工的钱吃饭呢。大概回笼觉最让人留恋,即使修真了一晚上,按道理将应该是神清气爽的,但陆晓明还是窝在那儿不肯起来,一边暗暗想着,夺舍到小孩子的身体,自己大概也是受到了影响才会这般。

    比起耍赖的主人,小狼却是守时的很,听见动静那刻便飞快的站起身来,用嘴将被子拖开,见小主人还是不愿意起来,凑过去在他脸颊上舔了舔,陆晓明被他弄得没办法,只好笑着说道:“好啦好啦,我起床了。”

    小狼这才放过他,蹦跶着到了地上,又把拖鞋叼过来,摇着尾巴仰着头,一副你快点起床的架势。

    陆晓明叹了口气,总算是清醒了一些,飞快的换好了短袖短裤,将自己的被子叠好了才带着小狼下楼。

    说起来刚开始的时候,陆晓明还十分不习惯短袖短裤的打扮,但没办法,这个世界的人都是这样的打扮,虽然他是水灵根,修炼起来不怕热,但也不好惹人耳目不是。

    如今穿得多了,陆晓明倒是觉得挺方便,至少没有宽大的衣摆,动不动就会缠住什么东西。

    听见踢踢踏踏的声音,钱金花从厨房里头走出来,果然瞧见小狼跟着一块儿下来了,她也懒得再说什么,只是说道:“去洗脸刷牙,马上能吃了。”

    陆晓明应了一声,走到洗脸盆那边,陆大山也还在呢,瞧见小儿子迷迷糊糊的模样,笑着给他打了水,亲手给他擦了擦脸,又问道:“要不要擦香香。”

    香香是一种十分香腻的雪花膏,钱金花唯一的保养品,还是冬天时候用剩下的,刚开始陆晓明不知道吃过一次亏,那一天他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是香味,听见这话果断的摇了摇头,连忙说道:“我去帮妈妈端碗筷。”

    见他别扭的样子,陆大山顿时大笑起来,随后出来的钱金花便说道:“你别老是逗他。”

    话虽然这般说,女人眉眼之间却带着一分满足,虽然家里头的条件不好,甚至还欠着一些造房子时候留下的外债,但如今儿子好了,男人也顾家,家里头总能好起来的。

    一顿饭的功夫,似乎外头就热起来了,陆大山要去镇上做小工,都是体力活,虽然工钱还不错,但这种天气便有些遭罪。钱金花忍不住说道:“要是太热的话,你就歇几天,反正也不差那么几天。”

    陆大山却摆了摆手说道:“没事,自从咱儿子好了,我觉得浑身都有力气,放心吧,现在活都比以前轻松多了。”

    钱金花听了这话也没有多说,一边想着儿子虽然好了,但毕竟还小,要是自己也出门干活的话,家里头连个做饭的人都没有,他奶奶那边是别指望了,不知道黄梅愿不愿意帮着看顾一下,哎,要是天天去的话,总也不是办法。

    陆晓明不知道爸妈的烦恼,当然,也不能要求一个从来吃喝不愁的家伙知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等陆大山出了门,陆晓明也放下碗筷,一边往外跑一边喊道:“妈妈,我去遛狗啦。”

    钱金花叮嘱了一句别去水边,倒是也没有阻止,这段时间儿子没少遛狗出门,在村里头也不会有事儿。

    陆晓明出门自然不可能只为了遛狗,跑出门之后,他便带着小狼去了山边,这会儿还太早,出门的人实在是不多,更别说山边这块僻静的地方了。

    陆晓明的目标是山矿的右边,走上几分钟便能看见一个山窝窝,因为偏僻几乎没有人过来,但地处平坦,对面还有一个大水塘,很适合舒展筋骨。

    修真修真,除了吸收灵气修炼之外,身体的淬炼也十分重要,原本在修炼的时候,灵气就能改变身体的胫骨,但这个世界的灵气单薄,陆晓明只能双管齐下,指望效果能更好一些。

    这时候陆晓明倒是十分感谢上辈子的门主师傅,那家伙每天都忙得很,又觉得教徒弟太麻烦,总是喜欢将他丢进藏书阁,美其名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看得多了也就会了。

    如今陆晓明用来锻炼身体的这一套功法就是那时候看来的,在那个大千世界,这样的功法用处不大,毕竟就算是修炼到了极致,也不过是强身健体,锤炼肉身,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效果实在是太缓慢了。

    但到了现在,却是十分合用。这套功法名叫天魔舞,当然,跟天魔没啥大关系,虽然名称里头有一个舞字,但练起来的时候,倒是更像这个世界那种叫太极的功夫,缓慢而带着奇怪的韵律,看着有几分舞蹈的架势,但更像是武术。

    天魔舞的特意之处,就是在练习的时候,收拢过来的灵气并不会直接被吸收,反倒是进入身体的血肉之中,随着时间慢慢锤炼将身体调整到最佳的状态,能够与修炼达成一种奇妙的融合,相互促进相互提升。

    当然,这样的功法其实更像是体修所用,陆晓明选择它,只是因为这功法的霸道之处在于,修炼的过程之中,会把周围的灵气完全吸收,即使一时之间改变不了血肉之躯,也会蕴含其中,这样一来,晚上修炼的时候,陆晓明吸收灵力就能完全用来提升修为,并不需要分出大半来改造这具身体了。

    在陆晓明修炼的时候,小狼便乖乖的坐在旁边放哨,因为这会儿小主人是动态的,它不可能趴在最近的地方,只能远远的看着,顺便蹭一点舒服的空气罢了。

    几个月的时间,足够这只小狗知道灵气的好处,每当这时候便乖巧的很,毛发舒展开来,一副舒服的不得了的架势。

    等出了一身大汗之后,陆晓明才停止了动作,不是他不想持续下去,一来是这具身体还小,坚持不了那么久,再有一个就是身体蕴含的灵气已经达到了极限,即使再继续也没方才的效果了。

    看见小主人停顿了动作,小狼立刻站起身来,汪汪了两声,两只眼睛亮晶晶的盯着他看。陆晓明哈哈一笑,伸手将他搂在怀中,亲了亲小狼的额头,故意拨弄着它两只耳朵,小狼似乎十分无奈,却并没有挣扎,任由小主人将自己的发型弄乱成了一团。

    陆晓明见它这幅狼狈的样子,忍不住大笑起来,一边又想着已经几个月了,小狼身体保存不了灵气,但经过梳理经脉之中倒是存住了一些,这时候若要签订契约倒是也成。

    择日不如撞日,陆晓明索性盘腿坐下来,将小狼拉到身前,低声问道:“小狼,你愿意契约成为我的兽宠吗?”

    是的,兽宠,签订主仆契约而不是平等或者是灵魂血契。这倒并不是陆晓明对小狼不重视,而是因为平等契约,一般用来跟比较高阶,并不愿意诚服修真者的妖兽签订,签订之后除了不能相互伤害之外,其实并无多大的用处。而灵魂血契却太过于重要,同生共死不说,对两人的修为也要求严苛,陆晓明不可能将自己一辈子只有一次的机会用在小狼身上,要知道小狼不能觉醒血脉的话,就会如同寻常的犬类死去。

    小狼似乎也听懂了小主人的话,开口汪了一声,眼睛里头是满满的信赖。陆晓明勾起嘴角,将右手放到小狼的额头,随着一阵咒语,只见小狼呜咽了一声,忽然一滴心头血从口中跃出,飞快的融入到金色的光芒之中。

    忽然的变化似乎让小狼有些害怕,但感觉到额头上手掌的温度,小狼不过叫了一声,却是没有动弹。

    等光芒散去,陆晓明才带着几分心疼将小狼搂在怀中,签订主仆契约的时候需要仆人的心头血,多多少少会对仆人有所伤害,幸好只要不把心头血毁去,这种伤害并不很大。

    契约过后,一人一兽之间似乎多了一道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一定要说的话,那就是心有灵犀。主仆契约虽然不能玄妙到让他们直接对话,但却能第一时间察觉对方的心思,当然,陆晓明作为主人,他若是不乐意的话,小狼便丝毫感觉不到。

    陆晓明心疼自己的兽宠,索性在这儿又给它梳理起身体来,几个周天之后,小狼方才的萎靡全部散去,反倒是看着更加精神了一些。

    陆晓明这才放了心,站起来笑着说道:“走,我们回家吧。”

    乡野田间,一人一狗的身影似乎也带上了雾气,看起来就像是一片美好的山水画作,让人由不住的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