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第四十八章

西门不吹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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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凡是人总是怕死的,地位越高身份越尊贵的更是如此,当今皇帝去年刚办完整岁的寿辰,已经是知天命的年纪了,和古往今来无数帝王一样,他也怕死,或者说,更加的怕死。

    因此,这个一直以来能力平庸的帝王在晚年的时候开始宠幸道士,信奉丹药之道,试图让自己活得更久一些。

    本就开始走下坡路的大雍因为他这一举动,更加的乌烟瘴气起来。

    沉迷丹药一途的帝王整日呆在问仙宫,和一群神棍凑一起,别说朝臣了,就连后宫嫔妃和他的几个儿子想要见他一面都难。

    豫王最后还是贿赂了皇帝身边的总管太监,才得以面圣。

    豫王是个善于专营的人,总能抓住别人的喜好加以迎合,比如说太子好、色,太子后宫里的美人就有一半是他送的,太子都是如此,何况是皇帝。

    他以前也没少给皇帝敬献各种丹药和一些骗吃骗喝的神棍。

    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他献上的一枚仙丹,据他所说服下仙丹者就可以延年益寿,百病全消,不说返老还童,但年轻个几岁绝对是没问题的,末了他又加了一句,这枚仙丹乃是他千辛万苦费尽心机从一位仙人手中求来的。

    身边的侍人小心翼翼的将那枚仙丹分成两半,一半自己服了,只半个时辰的功夫,那侍人红光满面,精神气十足,比原先看上去好了无数倍。

    见此,皇帝急忙把剩下的那一半就着水服下了,皇帝的身体原本就因为服食了各种丹药而沉淀了许多毒素,时常头晕乏力,身体虚弱,而服下这枚丹药之后,他去了几趟茅厕,似乎是排出了体内毒素,只几天的时间,头晕没了,体虚没了,他觉得自己现在有用不尽的经历,就连鬓角的白发,似乎都少了一些,颇有些传说中的洗精伐髓,脱胎换骨的感觉。

    皇帝大喜,能练出如此仙丹的人绝对是仙人啊,怎么可以错过,于是他立刻命令豫王,让他将仙长请进宫来。

    豫王演戏的功夫不差,先是支支吾吾了一阵,而后为难道:“回禀父皇,儿臣费尽了心思才将牧仙长请进京城,为的就是引荐给父皇,可是.......可是......”

    他吞吞吐吐的,让皇帝有些急,忍不住的开口催促,“可是什么,你倒是说啊,莫非是仙长不愿?”

    豫王摇头,道:“儿臣原本是想今日将牧道长一起带来的,可前几日太子殿下去了一趟儿臣那,看中了牧道长,将人给带走了......”

    皇帝一愣,“太子为何要带走他?”

    “那个、牧道长相貌甚佳......”

    这句话一出,皇帝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唰的一下站起身,厉声道:“来人,摆驾!去东宫!!”

    东宫偏殿。

    太子郭建正搂着美人欣赏歌舞,他最近的心情不错,不错的原因自然是因为身边的美人,怀菱当真是再和他心意不过的人了,知情识趣,长得又漂亮,最重要的是在床上也异常的配合他,不像其他侍寝之人,不过是玩几个情趣而已,就恐惧的求饶,一点都没意思,哪像怀菱,他趁机在他脸上香了一口,惹来对方一阵娇羞。

    这几日太子无疑是高兴的,可高兴之余又未免有些郁闷,而让他郁闷的原因自然是坐在他不远处的牧倾华。

    他这几天也一直是让他侍寝的,毕竟这么好看的人他怎么可能放过,可不知怎么的,每次对方侍寝的时候他都云里雾里的,感觉不大真切,快感自然也是有的,可就像镜中花水中月一般,那样的不真实。

    老实说,那感受当真不大好,导致他有意无意的冷落了对方一些,可对方那种毫不在意的态度却让他更加郁闷了。

    这样想着,太子的眼中划过一丝不悦,他让人拿来一个碗大的酒盏,倒满了酒水后放在面前的长桌上,然后抬头,冲着牧倾华道:“过来,陪孤喝酒。”

    牧倾华毫不在意,屁股没有一点挪动的迹象,只淡然说道:“抱歉,在下从不饮酒。”

    “孤要你喝你也不喝?!”太子开始皱眉,“这是孤的命令!”

    牧倾华终于抬头看了他一眼,淡淡道:“谁的命令都不行,这是原则问题。”

    太子嚯的一下站起身,脸上怒火逐渐升腾,偏殿中的歌舞早已停下,所有人慑慑发抖,谁也不敢开口哼上半句,太子的暴戾早已深入人心。

    唯有怀菱站在一旁,带着一种幸灾乐祸的心情看着好戏,他不喜欢牧倾华,一点都不喜欢,所以对方倒霉的话,他自然会很开心。

    ——可是,不能是现在。

    他初来东宫,还没在这里站稳脚跟,太子后宫里的美人比之豫王府,只多不少,太子虽然现在宠他,可对方在床上的那些手段让他生不如死,偏偏还要笑着承受,更何况,男人的宠爱算个屁,豫王的事情告诉他,这世上任何人都是不可信的,唯一能信的只有自己!

    所以,他要想在东宫立足,最好的办法就是要给自己找个同盟,而和他一起从豫王府出来的牧倾华就是最好的选择。

    他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准备帮忙解围,而就在这时,却有人前来通知,皇帝来了。

    皇帝来的很突然,也很快,没给太子任何准备的时间,几乎是通报的人话音刚落,皇帝就已经到了。

    刚刚还火气冲天的太子赶紧跪地迎接,可皇帝由始至终都没看他一眼,从进殿开始,他的目光就没从牧倾华身上移开过,没办法,他的气质实在不同,而且牧倾华是殿中唯一一个背脊笔直的站着,而没有下跪的人,自然鹤立鸡群般引人注目。

    太子自然也注意到了,赶紧厉声喝道:“放肆!父皇面前还不跪下!”他有些后悔平日里对他的放纵了,早知道是这么桀骜的一个人,就应该让人好好调、教一番,学些规矩的。

    “你才放肆!”皇帝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转头对着牧倾华笑的和风细雨,“敢问阁下可是牧仙长?”

    其实他已经确定了,只是象征性的询问一下而已。

    牧倾华微微颔首,稽首道:“方外之人金虚子见过陛下。”

    “牧仙长快快免礼。”老皇帝一脸的惊喜,笑的脸上的菊花都盛开了,“仙长神仙中人,朕仰慕之极,只盼仙长能于宫中小住,好让朕请教一番。”

    “陛下客气了,陛下乃是天子,气运在身,贫道自当倾力相助。”

    这一句不轻不重的马屁拍的皇帝很是舒坦,立刻就拉着人想走,而被他们这一来一往搞糊涂的太子就不太愿意了,刚到手没几天的美人,还没细嚼慢咽好好品尝一番,怎么舍得放手。

    “父皇!”他赶紧叫住了想要离开的人,道:“父皇要把人带去哪里,这可是我宫里的美人,过几日儿臣还想抬他做个侧妃的。”莫非父皇也瞧上他了不成?!

    虽然父皇是个不沉迷美色的,但这人这么好看,父皇没能把持住也不是不可能的啊!

    皇帝抖着手指指着他,恨铁不成钢的说道:“这位可是牧仙长,你竟敢对他如此无礼,从今日起你不许踏出东宫一步,好好地给朕闭门思过!”

    说完他转身就走,完全不理身后太子一脸天塌了的表情。

    于是,牧倾华在继豫王美人,太子的美人后,又升级成了皇帝心腹,在给皇帝练了几次药,让皇帝的头发又黑了一片,甚至在后宫又添了一位小皇子的情况下,他终于获得了皇帝的全部信赖,不顾所有朝臣的反对,给他封了一个正一品的护国国师的头衔。

    牧倾华只用了半年的时间,就成了大雍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人,有皇帝在背后撑腰,谁也不敢得罪他,他肆意敛财,谁求情求到他这里来了,或者谁想要他在皇帝面前说好话了,谁想要加官进爵了,都行,只要拿钱来,有钱什么事都好办,于是,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妖道。

    有人捧着他巴结他,也有人想要他死,不过牧倾华都不在意,依旧我行我素,独来独往,而皇帝偏偏就吃他这一套,对他千依百顺,言听计从,以前的皇帝虽然也疏于政事,可一个月好歹还会上几次早朝,而现在却是彻底放弃不管了,一心跟着牧倾华求仙问道。

    按照牧倾华的说法就是,想要修仙自然是要脱离凡尘俗事的,如果一再的被那些凡尘之事所侵扰,怎么可能修炼成功。

    皇帝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啊,于是就彻底丢开手了。

    而朝堂上的事情因为皇帝的不管不问,越发的混乱了,太子虽然品行不好,能力也拿不出手,可他背景深厚,他的阿嬷是皇后,他的外公是丞相,他的两个舅舅也都在朝中担任要职,这也是他早年会被封为太子的最大原因,后宫中论后台,没有一个皇子能比得上他。

    一直以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顺遂惯了,没想到却忽然跳出一个豫王来,半年前因为牧倾华的事情太子和皇帝之间有了隔离,他闭门思过一个月才被皇帝放出来,也因此他恨上了对牧倾华身份一字不提的豫王,可没想到这只是一个开始。

    半年时间,原本并不显山露水的豫王异军突起,在牧倾华的暗中支持下,他风度翩翩,谦逊洒脱,收买了无数朝臣的心,以至于到了半年后的现在,他已经隐隐有了和太子抗衡的趋势,太子虽然有后台,他却更加的得人心,暗地里开始渐渐多了一种流言,性情温和的豫王比太子更适合做一个储君。

    这种流言自然也传到了太子耳中,当晚太子砸掉了寝宫中所有能砸的东西,然后立刻派遣心腹去请丞相来东宫商量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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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豫王以私藏龙袍,暗中谋反的罪名被捕入狱的时候,距离牧倾华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年的时间。

    故人有难,他这个同盟者自然是要去探视一下,顺便送上一程的。

    他特意换了一身衣服,白衣蓝边,道冠束发,和他当年进豫王府时一模一样的溯雪套,守门的小厮早已备好马车,六匹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的骏马拉着,很是气派。

    光是这六匹白马,便是价值连、城,何况大雍等级制度极为严厉,正一品的大臣等同亲王,最多只能用四匹马拉车,而他却用了六匹,等同帝王,就是当朝太子也要低他一头,可见他荣宠之重。

    一路上无人敢拦,京城里的人谁不知道六匹白马的车架是国师专用的,所有人只要看到了,就远远地避开,皇帝最宠信的人,谁敢得罪。

    宗人府不比刑部大牢,只关押犯了罪的皇亲国戚,当牧倾华挥开小厮搀扶的手,直接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正好看到穿着斗篷遮住了半边脸的人被侍人小心翼翼的搀扶着走出来。

    俊眉微微上挑,他在对方高高挺起的肚子上扫了一圈,道:“侧妃即将临盆,却还有心前来看望故主,就不怕太子殿下知道后怪罪吗?”

    怀菱挥手,让身后跟着的一大帮人退开,淡淡道:“有劳国师大人关心,我既然能出来,自然是得到殿下的允许的,只是没想到国师大人也会前来看他,毕竟豫王落到今日这个地步,国师功劳甚大。”

    牧倾华轻啧一声,道:“当初豫王对我可是照顾有加呢,怎么着也要来送他最后一程不是吗?!”

    他有意无意的在照顾有加四个字上加重了些音量,语气似讽非讽,让怀菱有些摸不准他的心思,他也从来没弄懂过他。

    牧倾华从怀中拿出一个小巧的玉瓶,递给对方,道:“这是‘枯骨’,无色无味,任何人任何手段都查探不出它的毒性,长期服用中毒者会慢慢衰弱,一点一点的枯瘦下去,直至油尽灯枯,就算死了,别人也只会以为对方是病死的,绝对查不出真正的死因。”

    怀菱呼吸一滞,心脏有一瞬间仿佛停止了跳动,捏着玉瓶的手冒出阵阵冷汗。

    “东西给你了,怎么用你自己看着办,你我之间的交易到此为止!”

    说完,牧倾华就想离开,却被身边之人一把拉住了衣袖。

    “等等!”怀菱深吸了一口气,勉强挂上那种娴雅的笑,他摸着肚子,道:“国师之名,天下皆知,我只想让国师帮我看一看,我肚子里的这个孩子是小子还是哥儿?!”

    牧倾华勾唇,似笑非笑,“你竟然会信我?”

    怀菱看了看自己的肚子,沉声道:“不信,只是这个孩子至关重要,我也只是想给自己一点安慰而已。”

    牧倾华沉默片刻,淡淡道:“小子如何,哥儿又如何,反正最后生出来的都会,也只会是小子,太子殿下的长子,大雍朝的长孙不是吗?”

    摸着肚子的手慢慢停了下来,怀菱轻轻的笑了起来,“不愧是国师大人,你一直都是最清醒的那个。”

    “别给我戴高帽子,我不过是看出了你眼底潜藏的野心而已。”

    “那国师大人会怎么做呢?告发我?”怀菱的声音还算镇定,经历过这么多事情之后,他早已不是那个眼里只有爱情的傻子了。

    “没兴趣。”简简单单的甩下三个字后,牧倾华就离开了。

    怀菱缓缓地舒了口气,他忽然觉得这人才是最洒脱的一个,外人都说他祸国殃民,蛊惑君王,弄权敛财,可他觉得那人或许从来没将这些放在心上。

    无论什么时候,哪怕是在帝王言听计从的宠信和滔天的权势面前,他眼底的淡漠和冷静都没有减少分毫。

    也因此,他觉得这位国师大人异常的可怕,人都是有弱点的,或贪财,或好色,或重权,有了弱点才好加以控制,可对方却是独来独往,清心寡欲,就算喜欢敛财,那也只是表现出来的而已,并非真正的沉迷,这样的人绝对是最难对付的。

    豫王看轻了他,所以落到了如今这个下场,他一点都不想步豫王的后尘!

    宗人府大牢,豫王刚送走了一个旧情人,又迎来了一位国师大人。

    这是他成为阶下囚的第三天,原先翩翩风度的豫王被现在这个一脸憔悴,蓬头垢面的男人所取代。

    他原本是靠着墙坐在阴影里的,整个人沮丧落魄,消沉到了极点,可在看到牧倾华的那一刻,他仿佛忽然间就活了过来,一下子扑了过去,隔着栅栏激动道:“国师!国师是来救我的吗?请大人去和父皇求求情,本王是冤枉的!是太子他们陷害我,我要见父皇,我要亲自去和父皇解释清楚!!”

    牧倾华白袍白靴,一张莹白如玉的脸在周围阴森地牢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美好,只是他说出来的话就没这么美好了。

    “王爷当真是冤枉的吗?从豫王府中搜出的龙袍,还有你那些心腹之人的指正,所有的一切可都是证据确凿呢!”他叹息一声,仿佛很是可惜的说道:“王爷还是死心了吧,陛下的旨意已经下来了,废除你的爵位称号,念在你是他的儿子,赐毒酒一杯,估计传旨的人已经在路上了。”

    豫王整个人都懵了,眉宇间泛起一种绝望来,他一下子坐倒在地,隔着栅栏死死的揪住对方的一角道袍,哽咽道:“国师救我,我还不想死......不想死......”他不甘心,明明离皇位就只有一步之遥了,豫王党的形势一片大好,朝臣对他赞赏有加,怎么可能就这么输给那个除了后台就什么都不如他的大哥!

    “知道你是怎么输的吗?”牧倾华蹲下身,凑近几分淡淡道:“你暗中的部署,藏着兵器的密室,这些可都是你自己的秘密,就算是你的心腹,恐怕知道的也没几个吧,可最后却被人知道了还泄露了出去,而更可笑的是,你现在还在向那个害了你的罪魁祸首求救,豫王殿下,你可真好玩。”

    豫王脑子里一片空白,好一会儿他才恍然明白过来对方最后一句话里所包含的意思,他的眼中满是不可置信,拽着他衣角的手背上青筋一根一根的冒了出来,他哑着声音几乎是十分艰难的说道:“为什么——”他们是盟友,如果不是他的暗中支持,豫王党不可能这么快的就崛起,不可能发展的这么快,他以为他们是互惠互利,他不懂他为什么忽然就将一直以来扶植的势力连根拔起。

    怀菱背弃他他可以接受,毕竟他当初辜负了他的情,他恨他,而且对方现在是太子侧妃,更是怀了太子的孩子,站在太子那边无可厚非,怪只怪他小瞧了那位曾经是他男宠的人,可这人无论如何都没有暗害他的理由,这对他没好处,一点好处都没有。

    修长的指尖在他腕上一掠而过,豫王手臂一麻,已经松开了握着对方衣角的手。

    牧倾华站起身,背脊笔直,语气平静,“我这辈子活的也不算短了,可还从没被人当成男宠羞、辱过,你说,我是不是要报复一二?”

    他的脸上并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语气也很平缓,和往常并没有两样,可就是如此,一种淡淡的傲慢从他骨子里开始弥漫出来,虽淡,却又很是深刻。

    任何人见到这样的牧倾华都不可能将他和男宠这个词联系起来,别说联系了,就是想想都是一种玷污,男宠没有这种清高傲慢,蔑视一切的眼神。

    只是从骨子里泄露出来的一点,就足以震撼所有人。

    豫王也不例外,他看着面前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人,试图反驳道:“可我当初到底没有得逞,反而是太子,父皇没接走你之前,你——”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但话中的意思两人都明白,他镇定了一下心神,急声道:“你要报复的应该是太子!当初你在王府时,我除了不让你出府之外,一直对你礼遇有加,从来不曾强迫过你,太子所为比我更甚,为何你反而帮他!”

    “谁说我帮他的?”牧倾华奇怪道:“你放心,你不过是先走一步,不用多久他自会来陪你。”

    豫王震惊,“你究竟想做什么?”

    牧倾华抬手,封了他的哑穴,“手足相残,父子相忌,最后全灭,你觉得这个结果如何?”

    豫王徒劳的张了张嘴,却再也无法发出任何声音,他只能用力的捶着限制了他自由的栅栏,直到指关节破皮裂开,鲜血渗出来都没有在意到。

    他眼睁睁的看着白色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眼底渐渐的浮现出绝望来......

    豫王死后的半个月之后,皇帝病重,有人说皇帝是被豫王的事情气病的,也有人说他是因为服了问仙宫的丹药吃出病来的,总之无论是何种原因,一旦身为靠山的皇帝真的死了,牧倾华这个在众人眼中祸国殃民,蛊惑君王的妖道都绝对不会有好下场。

    古往今来所有的奸臣除了死之外哪还有第二条路,而牧倾华或许还是有的,太子可是一直没有放弃过他,按照目前的情况看来,等到老皇帝死后他最可能做的事就是把牧倾华这位一直以来心心念念的美人充入后宫了。

    对于那种情况怀菱自然是不乐意看到的,他可不想有这么一个强大的对手,他不乐意牧倾华自然就更不可能乐意了,于是,在皇帝驾崩那天,问仙宫忽然就起了一股无名大火,将花费了大量财力物力修建的问仙宫以及宫里的包括国师和一百三十二位神棍烧的干干净净。

    就算后来新登基的皇帝派了好几拨的人探查,也没查出起火的真正原因。

    权倾一时的妖道就此湮灭,也只引来别人一段时间的唏嘘而已。

    而离京师四十里外的小道上,传言中已经化成了灰的国师大人换了一身相当低调的衣服,俊美的脸用斗笠遮了一半,他手里拿着马鞭,背上背着剑,正骑着马慢吞吞的往南边走。

    “江南秦家......”秦家是一年前突然出现的家族,一开始是以铁铺起家,然后慢慢地,开酒楼开米行,短短一年的时间旗下生意无数,竟

    硬生生的占领了江南一半的市场。

    秦家家主原本只是个名不经传的人,但却一手创下了诺大的家业,在商场上逐渐多了一个鬼才的名号。

    想到这儿,牧倾华微微勾唇,眼中溢满笑意。

    其实早在半年前就已经查探出叶重澜的下落了,毕竟他好歹也是一个有权有势的国师了,暗地里发展一些人手帮着找个人还是不难的,何况叶重澜那里的动静那么大,一点都没有收敛的意思,显然也是故意如此,想要让他找来的。

    只是他那个时候刚被封了国师,部署也都完成了一半,所有的鱼儿都咬钩了,就这么丢开手实在有些可惜,所以他将见面的时间稍微往后挪了一下。

    这一挪就是半年,现在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了,心中的那口气也发的差不多了,自然就该去找人了,再晚的话,那只鸡就该生气了。

    牧倾华一甩马鞭,胯、下骏马瞬间就飞奔出去,只留下尘土飞扬。

    夕阳西下,倦鸟归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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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府今天来了一位客人,事实上身为一个土豪,每天到秦府拜访的人都非常的多,有的需要好生接待,有的需要无视,看门的人也是练出一双好眼力的。

    可今天这个却有些不大一样。

    要说具体哪里不同又说不上来,那人风尘仆仆的,显然是赶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路,身上的衣服不算什么好料子,别说平日里前来拜访的富贵人家了,就连他这个看门的身上穿的都比他好一些,竹篾编织的斗笠遮住了他的脸,让人瞧不真切,也因此让他多了一点神秘。

    原本这样不修边幅,甚至称得上有些落魄的人早就被赶开了,可看门的人却一直没有动手,因为对方身后牵着的那匹马。

    ——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就连他这个一点都不懂马的人都能看出,着绝对是一匹好马,绝对值不少钱的那种。

    因为这匹马,看门的人想了想,便让他稍等片刻,然后就让人去通知了。

    叶重澜今天刚好在家,他在教老五写字,原主因为被他占了身体,从了商,在没有科举的希望了,那就陪他一个考科举的弟弟,也算是对秦家的一点补偿了。

    他算盘打得不错,可惜刚刚满了四岁的老五一点都不给他面子,不断的在凳子上挪来挪去,半点都静不下心来,最后还把两人的袖子染上了墨汁。

    叶重澜皱了皱眉,敲着他的脑袋说:“你倒大霉了,这可是你二哥亲手做的,等着他回来教训你吧。”

    说着也不管苦瓜脸的老五,直接走出了书房,然后就有人来通知他,说是有人找他。

    叶重澜一开始也没在意,自从他的生意做大了之后,总会有各种各样的人来找他的,或者谈生意或者攀关系,他虽然不耐,却也不能将所有人都拒之门外,这也让他坚定了赶紧将老二培养出来的想法——直到他看到那个背脊笔直,负手站在正厅中的人之后。

    似乎是听到了身后传来的脚步声,牧倾华转身,取下了头上戴着的斗笠,露出一张俊美之极的脸来。

    叶重澜几乎用上了小轻功,嗖的一下撞到了他怀里,牧倾华倒退两步,被他撞得骨头都泛疼了,他抽了抽嘴角,抬手摸着他毛茸茸的脑袋,刚要说话,就被叶二少揽着腰,一下子扛在肩头。

    在下人目瞪口呆的目光中,叶二少强抢民男一般将人扛回了自己的院落,然后一个下午都没出来。

    于是,久别的重逢之后,别说诉说衷情了,两人连话都没说上一句,就直接开吃了。

    用叶二少的话来说,这就是爷们儿的爱情,用不着唧唧歪歪的你一句我一句的,直接扒衣服,上!

    秦家兄弟的晚饭一直都是在一起吃的,美其名曰为了促进感情,可今天却有些例外,四个人从大到小一个个的排着坐,首位上的人却一直没有出现。

    直到天黑的时候,桌上的菜都冷了,四人才看到他家大哥红光满面的出现在门口,身边还拉着一个长得非常好看的人。

    然后他家大哥指着身边的美人,对他们笑的一脸得意,“这是牧倾华,我给你们找来的嫂子,怎么样,漂亮吧!”

    秦家四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