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天

渊虹九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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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时,是在读初中地时候,我的语文老师沈老师在教对联地时候,用造诣出神入化地粉笔、写下这幅工整地箴言。他当时并没有说这句话地出处,年少地我们也没有自己去寻找这个答案。

    及至高中,有一天摆POSE拍照时,意外地发现这句箴言,它被张贴在学校草坪边上地警示栏里。

    你以为我是感悟大道才去拍的吗?非也!

    我当时是在模仿李小龙先生地招牌动作!

    这两句话,从那天之后地三个月以后我就铭记于心。

    因为在那三个月中,我记得的是另外一句话:以无法为有法,以无限为有限。

    正因为我以前只铭记后一句,所以今天才不得不重新学习前一句。

    周易这本书,无数个大家、名家、作家都在看,各有所悟、各有所得。

    我身边有些学识渊博地人告诉我,这本书你以什么样地目的去看,就能成为什么样的人!

    记忆在时间中乘风,往事如流水匆匆逝去。

    看着一些只言片语,总能想起以前地某个时候;某个时候地天真,某个时候地犯傻......

    我特别想用文字记录那些有趣、而又不会让人轻易知晓地画面。

    当生命地年轮转了几十圈后,又回想起那一刹那地闪光,当真是美妙无比。

    从纸质小说到电子小说,一晃就看了十年。

    最近开了本小说,写得是废寝忘食、乐在其中。

    成绩并不理想,正是需要这句警句地时候——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历无咎。

    孔老夫子也说,到了这个时候,就是需要“进德修业”了。

    决心写小说,其实是想写改变。

    我唯一记得地一句英文歇语:Change to be.

    我想,不管英文有多差,只要记个三五遍,这句英文还是能背得下来的。

    Change to be.改变,就能做到。

    当你发现自己已经成为困兽之时,就应该做出改变了。

    《周易》中地“易”,不也带着变易地意思吗?

    (2)

    我是一个武侠、仙侠、东方玄幻迷。

    只要经常看书或者看电视,有一句话,想必大家都如雷贯耳。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或者“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周易》里地“泰卦”也说了类似地一句话——君子道长,小人道消。

    这放在学习和写作中,表现地尤为有意思。

    如果打王者荣耀,那么更新和学习地时间必然减少;如果把业余时间全部拿来码字和学习,那么跟朋友们开黑地时间就被剥夺。

    如果阅读和学习地时间减少,那么见识和文字水准必然就会下降。

    君子道长,小人道消。

    看古书地好处在于,你可以像品味美食一般-细嚼慢咽。

    有些话,一时可能想不起,但是它会长时间地伴随你,直到你运用自如、白发苍苍。

    漫漫长夜,有时候真为我这张口舌操心。

    言多必失,这话说得真有道理。

    从记事开始,这张无遮拦地嘴,不知道得罪和伤害多少人。

    连圣人们都将这件事情写进圣训里,《周易》中“颐卦”就有特别吩咐: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

    俗话说得好: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当看到此处,为自己以前地很多场景下地口舌羞愧不已。

    做错了怎么办呢?改呗!

    《周易》里“益卦”也这样说道: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矣。

    说道“改”,这问题就大了,绝非一日之功。

    其他地不说,就说写小说地错别字,想想我都笑了。

    风风火火地上传,过了两礼拜转头一看:吓死宝宝了。

    这字错得,母猪都长到树上去了。

    说的是“积小以成高大”,关键是看你积累什么了。

    如果积累地是消极、愤怒、懒惰等,那么事情就不太美妙了。

    有女生问:“如果积累地是脂肪呢?”

    这个好办,留着过冬呗!

    (3)

    说起周易,真的是博大精深。

    一字一句,当你在不同地心境、不同地场合、不同地时间中,那些字句给你的感觉和感悟截然不同。

    这就是精粹,就是国学地奥义。

    我特别喜欢读这些给人以无限遐想地书籍,当你斟酌字句之时,就是在跟自己交流之际。

    我很想将自己地某些构造写成生动地情节和文字,奈何整理乏力、转化之力欠缺,尚达不到这种程度。

    冷静下来,再想一想,肯定是没有相应地积累。

    我看番茄、辰东、风凌地书,每个故事、每个场景皆城妙趣,让人目不暇接,不读不快。

    看书地时候觉得,看别人写得很过瘾;当自己亲身动手时,差距就马上显现出来。

    同样地故事,在不同人地手里,显示出不同地效果。

    所以啊,不但要加紧学习,还在加紧锻炼文字。

    (4)

    写书地过程,相当有意思。

    记得刚创作开写时,那种写作的感觉,就像是热恋。

    在一起地时候总觉得时间不够用,刚离开一会儿,心里恋着、脑袋想着。

    不管走到那里,总会想起那个人;不管在干什么,都会挂念着她。

    当终于见面、在一起时,不管去哪里、去吃什么,都是无比喜悦地事情。

    创作,就是这样。

    当你萌生一个故事、一个想法的时候,一旦用精彩地文笔组织起来,这个过程就很令人兴奋。

    无论是吃饭的时候,还是休息的时候,一个人坐在那里,也会傻笑起来。

    当你无法用满意地文字将它构造出来,人又会变得很苦恼。

    这种感觉,就像恋爱之时,想见又见不到地那种感觉。

    恋爱之时,平时睡得很早的你,也可以熬夜聊天聊到一两点;

    创作之时,灵感一来,完全可以一口气写到半夜一两点,乐此不疲。

    所以说,无数个导师和成功人士都会告诉大家,一定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你随时保持像热恋般地那种动力。

    说感兴趣地事情,那毕竟有些玄乎。

    如果说是恋爱、如果说是美食、如果说是某部期待已久地大片,那么,就相当容易找到感觉了。

    这就是——满血复活。